首页 >> 党建工作新余市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6-03-24 17:06:53 浏览:2909 中共新余市人民医院委员会文件
余医党字〔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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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责任制 考评办法(试行)
本院各科室、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要管管、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我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医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对全院七个在职基层党支部和三个离退休党支部进行分类考核。 二、考评原则 量性结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夯实基础,鼓励创新。 三、考评方式 (一)对在职党支部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集中考评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夕进行,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听取各支部书记完成党建工作的述职;查看档案资料;与部分党员座谈并对党支部成员进行公信度测试。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完成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逐项进行考核评估,计算综合合格率及优秀率。 (二)对离退休党支部采取日常考核的方式,主要依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记录进行考核评估,一般不进行集中考评。 四、考评内容 共分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创先争优等五大块二十项工作。 (一)组织建设 1.班子健全,支委一班人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2.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含兼用),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党旗等,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和党内政治、组织生活活动。 3.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办理及时,按要求培养积极分子并组织参加培训。 4.党费收缴,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上交。 5.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转进、转出手续,按规定报送党内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二)制度建设 1.基本制度齐全。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 2.基本资料齐备。主要包括:支部工作纪录;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及学习资料;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三会一课”记录本;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等各项活动的有关记录;党费收缴记录薄。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3次 (含集中学习、上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全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每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参加率不少于 80%。 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度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相关资料、记录齐全。 (三)思想建设 1.坚持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员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平常有记录。给党员干部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每个党员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2.经常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对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反馈党建信息,及时总结典型,推介经验。每年向党委宣传部门报送党建信息和新闻线索不少于4条。 (四)作风建设 1.准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遵守会议纪律。 2.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好。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做到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创先争优 1.创新“党建+”理念,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2.组织党员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3.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4.开展“七·一”建党纪念活动,评选先进党小组和支部优秀党员。 五、加优和否优项 (一)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的,党支部在综合考评中加记一个“优项”: 1.党支部书记所在科室在全院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科室的; 2.凡党员获得市厅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含人才建设方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党支部评先及支部委员评优资格: 1.党支部成员在廉政、纪律、团结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 2.党务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年度内支部党员中出现2人以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的。 (三)党员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1.年内2次以上不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 2.不积极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的; 3.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的。 六、考评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和党务工作者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根据综合合格率及优秀率确定等次。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且优秀率前二名的确定为先进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优秀党务干部;综合合格率达70%以上的确定为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合格党务干部;综合合格率达60%以上的确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基本合格党务干部;综合合格率在60%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党支部,其党支部书记为不合格党务干部。 (二)对考评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谈话诫免、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中共新余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抄 送:市卫计委党委 新余市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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