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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医用耗材使用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6-11-29 15:36:04     浏览:5129

本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切实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促进廉洁行医,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就加强医用耗材使用监督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一)选用公开采购中标目录范围的品种原则;

(二)一品一规原则(同品种一厂家多规格);

(三)临床必需、质优价廉原则;

(四)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五)总量控制与单品种效能评价相结合原则。

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成立医用耗材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采购的副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器械科、医务部、护理部、质控部、信息科、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分析、评价耗材使用情况,讨论监督管理工作重要事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采购部负责。

(二)实行耗材使用考核制度,制定各临床科室耗材占比年度控制指标值,实行严格考核,奖罚分明,逐步推行单病种耗材使用占比管理。

(三)实行耗材使用评价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特殊情况可邀请相关专家列席),对耗材选用的合理性、性价比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实行特殊使用耗材审核备案制度。严禁科室自行采购、使用耗材,因科研、治疗实际需要,确需使用公开采购目录以外的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先申请,经审批后采购;外请专家所用耗材原则上由医院提供,在医院不能供货时,使用专家自带耗材必须事先办理备案。

(五)实行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市场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市场信息,对同病种使用耗材,同品种、规格、品牌或不同品种、规格、品牌之间进行性价比可行性分析,为耗材选用提供可靠依据。

(六)完善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场监测认为价格虚高、非临床必需的品种,实行暂停使用、二次议价或二次招标议价重选等方式进行处理;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即时退出供货市场,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出现选用耗材存在合理性质疑或举报反映的进行专项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采购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统计、分析耗材使用情况,负责耗材采购、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事宜。

(二)器械科:负责耗材验收、入库、保管、使用效果评估、维护工作。

(三)医务部:负责医疗耗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监管措施,办理特殊情况使用耗材审核备案,协助调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四)护理部:负责护理耗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监管措施,协助调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五)质控部:负责制定各临床科室耗材占比年度控制计划,并实行严格考核,组织对归档病案耗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六)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建立耗材使用二级库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对耗材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统计、分析。

(七)财务部:负责耗材使用效益分析,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管理。

(八)审计部:负责耗材采购、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九)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护理耗材使用管理、落实有关管理制度。

(十)纪委: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严格履行职责,调查处理违纪违规和责任追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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