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公告新余市人民医院设备保修招标书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7-03-02 17:22:32 浏览:3197 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保修招标公告 新余市人民医院就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保修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为此,请各参加投标的单位熟悉本须知全部内容。 一、招标项目 电子胃肠镜、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保修一年。其中胃镜、肠镜各4根,支气管镜二条,十二指肠镜三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接到用户通知后4小时之内响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4.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参加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电子胃肠镜、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的保修,含人工及所有配件等,投标人维修的医疗设备所更换的备件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同时满足设备原有的各种功能及要求。更换进口贵重配件需提供海关报告单等证明。任何伪劣的维修概由投标方负责,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合同期内每半年维护保养一次。 四、投标文件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符合以下内容的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回)。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验后退回)。 (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4)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5)提供原厂授权书和两名工程师维修资质证明。 (6)机器故障时需提供原厂备用镜应急,维修过程中提供全新原厂零部件,维修后提供原厂维修报告单。 (7)投标单位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 2.投标单位必须按本须知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内容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 五、关于商务文件中项目报价的说明 1.投标商报价按维修清单内容,分别报出各项单价和总价。 2.投标商应按维修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报价,改变维修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的投标无效。 3.投标商不得将维修清单项目拆开投标,否则无效。 4.报价如计算错误时,以总价为准,如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5.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六、验收要求 用户满意为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 鉴定合同时商谈。 八、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人员共同审查投标资格及各投标单位的文件是否符合本须知第二、三、四、五条之规定。 2.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疑点问题提出询问,允许投标单位作合理解释,但所作解释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 3.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九、定标 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等条件相同时,招标项目以最低报价中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合同签订 1.投标单位中标后,立即签订中标确认书或合同。 2.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下午5:00时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4.开标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剑,0790- 6651092 QQ邮箱:570826651(报名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参加哪个项目的招标。) 新余市人民医院器械科 2017年03月0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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