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我院依法销毁过期毒麻药品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范树强 编辑:江小兵 付敏 时间:2018-02-12 16:21:45 浏览:834 为加强毒麻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毒麻药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12月18日下午,我院在市卫计委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过期的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盐酸哌甲酯片等200余片(支)毒麻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毒麻药品属于国家特殊管理药品,各医疗机构无权自行销毁,需要在具有相关权限的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我院经申报审批后,在市卫计委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过期毒麻药品详细清点数量,拆小至最小包装,采用溶解、捣碎、焚烧及深埋的方法做了无害化处理,并摄影照相存档备查,确保此次活动依法开展。 此次销毁活动,有效避免了过期毒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真正做到毒麻药品用药规范、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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