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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3-10-03 02:51:39     浏览:11163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老年法》,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老龄事业发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老年法》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老年法》的重要精神及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的《老年法》以新增加3章35条的篇幅对原有《老年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和扩充,《老年法》充分借鉴了10多年来老龄工作的实践和国内外老龄事业和老龄立法成果,首次提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对新时期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老龄事业和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本法律。贯彻实施《老年法》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增进老年人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老年法》活动

《老年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组织本科员工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学习工作,深刻领会学习《老年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在全科范围形成一个学习、宣传《老年法》的高潮,努力扩大《老年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贯彻落实《老年法》提出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新修订的《老年法》在总则部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章节都有不少突破性的拓展,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人监护、养老机构的监管、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长期护理保障和社会优待等方面都有创新。各科室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对策措施,满足不同层面老年人的各类养老需求,逐步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四、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深入学习宣传《老年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敬老尊老的社会环境,各科室要配合司法、宣传部门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宣传敬老尊老的先进典型事迹、披露和警示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符合老年人特殊需求的医疗保健服务。

贯彻实施《老年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科室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高度,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老年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和改善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本院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新余市人民医院2013年“敬老月”宣传标语
1、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
2、贯彻落实新《老年法》 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3、认真实施《老年法》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4、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用法律和爱心托起老年人幸福的晚年
5、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
6、坚持“党政主导 社会参与 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7、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8、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老年节
9、密切代际关系 促进家庭和谐
10、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
11、敬老传统 代代相传 代际和谐 老少共融
12、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13、尊老 敬老 养老 爱老 助老
14、树敬老之风 促社会文明
15、家家有老人 人人都会老
16、完善养老服务功能 优化老人生活环境
17、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 才能得到子女的孝敬
18、关心老年人生活 发挥老年人作用
19、关爱今天的老人 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20、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1、敬老从心开始 助老从我做起
22、对老人尽孝心 给儿女做榜样
23、家家有老人 人人都会老 人人都敬老 社会更美好
24、敬天下老人 扬中华美德
25、像父母爱我们那样爱父母
26、加强老龄工作 发展老龄事业
27、敬老助老 从我做起
28、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
29、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 老有所为 老有所学 老有所乐
30、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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