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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4十7”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来源:医保办     作者:潘荣华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9-12-26 17:02:56     浏览:198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问题。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之后,国家组织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 “4+7试点”)。试点政策落地以后,执行效果超出预期,“4+7”试点城市25个中选药品,药品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到了96%。

我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中选药品涉及25个药品通用名下的45个产品,包括了糖尿病、心血管病、肿瘤、肝炎等用药。全省各地正全面推进试点扩围工作,确保今年年底之前,广大患者可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以中选价格买到中选药品。我院也于12月20日零时起就将25种中选药品的其中19项药品纳入使用范围。

据我院内分泌科医生说,给患者开出的处方单中一款名为"阿托伐他汀钙片"的药,现在售价1.68元/盒,其在药品集采试点扩围政策落地前售价为39.21元/盒,降价幅度达95.72%。每月口服三盒,该患者一年能减轻1351.08元的经济负担。

通过设定质量门槛,带量采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群众用药整体层次,实现让人民群众用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极大地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为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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