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4-04-30 10:15:00 浏览:296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什么是右美沙芬? 右美沙芬,全称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主要有片剂、胶囊、糖浆等剂型。它为吗啡类左吗喃甲基醚的右旋异构体,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强度与可待因相等或略强,无镇痛作用。 为何会有调整? 属于阿片类药物的右美沙芬,在作用机制上与吗啡有共通之处,近年来,部分年轻人大量服用右美沙芬,以获取快感上瘾。会出现欣快感、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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