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4-10-08 08:50:21 浏览:230 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 “天工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直机关“天 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赣直工字〔2024〕9号),现将 2024年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 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住培技能竞赛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 省直属机关工会工委 2024年9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住培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进一步巩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加强我省住培质量内涵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高水平临床实践和临床思维能力的住院医师,决定举办2024年江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住培技能竞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 、竞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赛促教、以赛促培,激发广大带教师资及住院医师的培训积极性,促进我省住培质量和内涵的持续提升,加强具备岗位胜任力的临床医师培养,全面助力全省卫生健康水平提升和健康江西建设。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与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合举办,省人民医院承办,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南大一附院、南大二附院协办。 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主要考查住院医师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制度、标准、指南,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时间为2024年10月28-29日,28日上午报到,29日下午离会。 五、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人员:2022-2024级在培学员。 (二)竞赛专业:包括内科(含神经内科、急诊科)、外 科(含4个外科方向、骨科)、全科3个专业。 (三)组队要求:各住培基地在3个专业中,择优选派2支队伍(不可同一专业)参赛,每个专业参赛队伍在培学员3人,其中专硕学员不超过1名,本专业指导教师1名。另派工作人员3 人,其中领队1人,由分管领导担任,职能部门负责人、住培专干各1人,负责赛程期间的选手组织、管理、指导等工作。 六、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2个阶段。 (一)初赛 1.综合笔试。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 综合笔试(手机答题), 笔试时间3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 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每专业一个赛道,每个赛道设3个考站,第一站为临床模拟接诊、问诊查体与医患沟通;第二站为临床技能操作;第三站为急诊急救项目。总时间为20分钟,每站不单独计时。如竞赛成绩得分相同时,则单站成绩最低者,排名靠后。 (二)决赛 知识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竞答时间约30 分钟。 (三)计分规则 此次为团体赛。 1.初赛、决赛计分。 团体初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由3名学员(每名学员按照笔试30%、技能70%的分值比例)成绩相加而得。取团体前6名进入决赛。决赛成绩为知识竞答、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 绩(技能仍计算初赛分数),按照竞答40%、技能60%的分值比例相加而得,决定最终排名。 2.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操作技能竞赛、综合笔试、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七、奖项设置 根据报名队伍情况决定,原则上每专业设专业基地奖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并给予奖金。 八、工作要求 (一)各住培基地要充分认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天工杯” 住培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人员参赛,竞赛过程中要严 格遵守竞赛纪律。竞赛结果将纳入住培工作评估、绩效考核等指 标。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此次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合 主办,省人民医院具体承办,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予以专项经费 补助,不足部分从中央财政住培绩效奖励经费中支出。本次竞 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 (三)各住培基地于9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回执(附件2) 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宋淑琳/张冬梅,电话: 0791-86291801,邮箱:6155167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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