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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5-01-07 10:33:29     浏览:1917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新余市人民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责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17日至2025210(公示期20个工作日)。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院,联系电话:0790-6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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