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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1-08-02 07:42:58     浏览:2831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我院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我科两个脑出血患者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后,没有使用抗生素也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神经内科何琪副主任医师告诉笔者,这是我院自2011年7月15日开始将脑出血病纳入了临床路径管理后,与未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脑出血病诊疗有明显不同之处。
    继我院2009年正式启动第一批7个临床路径病种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于2011年7月15日重新修订和增加到49个临床路径病种,涉及19个临床科室。为做好此项工作,医院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召开了大内科片和大外科片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会议,讨论并审核适合各科室开展的单病种,通过了新的临床路径管理方案,并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时将临床路径奖励金额每开展一例奖励30元增加到每开展一例奖励200元,极大的鼓舞了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路径病种的积极性,至7月25日,11天中全院共开展临床路径共110例。
    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费用,提高质量的目的。所谓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超出病情实际需求进行的诊断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手术、过度护理等。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可从根本上解决过度医疗,即医院从检查、用药、手术、住院天数等方面制定一个规范诊疗程序,使患者住院前基本知道治疗费用、住院天数等,以避免医生开“大处方”、乱用药,也就是说减少了诊疗的随意性,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执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的作用。(医务部 范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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